我真的是唐朝大将 第174章 阴招

作者:陈恶禅 分类:科幻 更新时间:2024-04-10 12: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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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苦命啊,刚耍了没两天,又得在大晚上顶着寒风出征。”鲁冰冰在甲板上轻轻跺了跺脚,被夜风吹得有些哆嗦。

席君买伸出大手,揉了揉鲁冰冰的脑袋笑道:“此次能劳动鲁仙师大驾,席某可谓三生有幸。”

按说唐朝礼教之防虽然没那么严重,却也不能对女士动手动脚。可一来席君买跟叶飞等人混久了,已经沾染上现代人的习气,二来鲁冰冰的个头习性都让人不自觉的将她当作自己的小妹子。

鲁冰冰自然不会惯着席君买,也懒得动手,抬头就向那只大手咬了过去。

席君买手赶紧缩了回来,鲁冰冰两排森然的小白牙凌空一碰,发出啪的一声脆响。

“摸多了不长个!”鲁冰冰恶狠狠的说道:“席老大,对我放尊重点,未来的剑仙你懂吗?”

“剑仙凶如虎,身高一米五……”辛兴文果断凑了个热闹。

“滚啊!”鲁冰冰当即鼓成了包子脸。

“你们就知道欺负冰冰……”白小雨赶紧出面安抚。

船上除了大唐小队插科打诨,比较轻松之外,其余宋军全都紧绷身体,只是偶尔低声说一两句话,随后被各自军官喝止。

梁兴在舵楼上掌舵,眯着眼,仔细观察河道的情况。

月初的月光并不好,尤其今天还是个大阴天,星光都见不着。可若非如此,梁兴也无法用熟悉水文的理由,从纪文彦处夺下驾船的任务。

梁兴也是憋得受不了了。

如此大战,宋金精锐尽出,浪花淘尽英雄,豪杰竞死,梁兴自认是条好汉子,如何只当一个运输大队长?

“数十年后,当汝等躺在床榻上,回顾一生之时,肯定能记得巢县的这场大战,记得席某以及在座的每一个人,记得城外的金军,记得成闵、刘锜、虞允文、李显忠这些豪杰。”

“当儿孙辈问起,此等大战,大人在何方?汝等想怎么回答?”

“是不敢迎战,弃军而逃吗?”

“是畏畏缩缩,屁滚尿流吗?”

“不!”

“你们会说,当日,耶耶与大宋最勇武之人并肩而战,与天下最凶狠的敌人拼命到底。耶耶上不愧天地、下不愧父老。耶耶靠一己之力覆灭了金贼皇帝带领的精锐,生生得将危在旦夕的华夏衣冠救了回来。”

“这才是汝等来日该说的,也是汝等今日该做的!”

这正是席君买在昨日军议中所说的话。

统领官以上都参与的军议中,席大都尉定下赏格后,只一番话就让所有人叫好不断。即使如今想起,梁兴还是觉得热血沸腾,他不由得扯了扯领子,让冷风渗透衣襟。

聚集在席君买身侧的这一大坨人,都是战斗意志最为坚定之人。

无论是辛弃疾所代表的义军,还是梁兴与陈如晦所代表的巢湖水军,又或者是纪文彦所代表的洞庭湖水军,他们都在局势最为绝望的时刻凭借一腔热血坚持抗争。

这可不是久经宦海浮沉的老兵油子能干出的事情,老兵油子也不会被席君买一番话鼓动起来,凭借劣势兵力与金军大战。

这些人当中,辛弃疾有乡人袍泽,陈如晦蛰伏待机,纪文彦由席君买亲自率领。而梁兴呢?他的船被烧了,上司狼狈而逃,同袍给金贼当狗,亲大哥都写信劝他投降。

在众叛亲离的情况下,梁兴毅然决然的带兵进了巢湖,依靠渔船湖民继续打这场绝望战争。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梁兴才是最坚定的抗金派。

所以,这次席君买提出探营,梁兴简直急得上蹿下跳,求爷爷告奶奶也要跟席大都尉走一趟。

当然,辛弃疾对这次行动是反对的。

席君买的身份说高不高,说低也绝对不低。

两万大军的都统,要是中个流矢这仗还打不打了?

哪怕是让石七朗、刘师禅等人去呢?他们又不畏战。

席君买也有自己的道理,别人看得再清楚,哪有自己亲眼看一次来得明白?

更何况大唐小队的实力要比普通宋军强悍的多,尤其在军队组织不起来的夜间,金军大营周边对于席君买来说就是公共厕所,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在白天从城墙上仔细观察了金军营寨之后,席君买让梁兴记住了位置后,在后半夜月黑风高之时,一艘中型水轮船载着百余宋军顺清溪河而上,悄悄的向金军营垒摸去。

为了保证行动的迅速,这些宋军全都是布衣皮甲,背后背着引火之物,

金军也不是没想过要防守清溪河,可水军全军覆没了之后,金军也只能在裕溪与清溪河交汇处设置警戒。

然而梁兴的驾船技术太高了些,中型车船也并不算大,神不知鬼不觉的躲避了岸上金军的视线,摸到了金军营垒的东侧。

“席太尉,前面是金贼的浮桥,不能再靠前了。”梁兴尽量压低声音,虽然夜间水声风声都不小,可他依旧担心被岸上金军提前发现。

“就这里吧!”席君买仔细辨认了一下。

此地是一片坦途,金军营垒就在百步开外,岸上虽然有零星举着火把的游骑来回逡巡,金军大营则如同山岳一般,绵延数里,静静矗立。

大营之中,又分为四个小营。金军正军在外,签军在内。

完颜亮倒是没有让签军挡刀的意思,签军的战力太弱,不止挡不了宋军进攻,还会将正军也搅乱。

而此时席君买的目标,正是金军最南方的一个营垒。

这种规模的营盘,在配上严明的军纪,根本不是区区百人可以撼动的。

可这其实就像是杨过与公孙止比武,公孙止招数再精妙、防得再严实也无妨,杨过直接硬着头皮打过去,调动公孙止的招式后,公孙止早晚会漏出破绽。

金军营垒就在这里摆着,不动动他,他永远是防守严密。而动了他,没准就让他们全军炸营了呢?

要知道,在这种通讯基本靠吼的时代,人数一旦上万,什么幺蛾子都可能发生。

就比如号称投鞭断流的后秦军,只因为要为东晋让出登陆阵地,前锋稍稍后撤,就直接引得全军崩溃。

八艘舢板带着百余宋军偃旗息鼓的上了岸。

嘉兰弯弓搭箭,将两名靠近观察情况的金军游骑射落下马,随后捉住马缰绳就与战马交流起来。

“如何?”席君买低声问道。

“它说它的朋友都在营寨的正中,至于他的朋友是骑士还是马匹,就说不准了。”跟动物交流起来实在太费劲了,即使嘉兰这样口齿伶俐的人也满脑门子账。

要知道,伊弗大精灵的这项技能可是与各种魔兽进行交流的,魔兽可不是野兽,许多魔兽的大脑比人类都要发达。

“不管了,管他是人是马,今天晚上都要闹一场,否则岂不是白吹了半宿冷风。”席君买也不含糊,回身低喝道:“列队,衔枚!”

除了军官,百余宋军纷纷在口中塞上一枚大钱,随后在梁兴的指挥下,列成数个小队,跟着席君买后面,向数百步外的金军营垒进发。

“谁?”

“止步!”

“敌袭……啊!”

营垒外的金军游骑也不是吃素的,不多时,已经有数股游骑见到了这支百人小队,可他们并没有旗号,问他们也不答话,直到靠近之后,数支箭矢标枪激射而来,金军游骑才如梦初醒。

宋军这是吃了熊心豹子胆,来袭击大营了!

金军游骑即惊且怒,却来不及示警,就被箭矢狙杀殆尽。

席君买扔出三枚标枪之后,不管不顾,闷头带队继续向金军营垒大门冲去。

大门处负责防守的金军已经发现情况不对了。可一来现在是后半夜,正是人最为困倦的时候,二来大门处火盆火把到处都是,灯火通明之下,金军一时无法透过夜色找到目标。

防守的行军谋克正待再遣游骑出去查探,席君买已经当先杀到眼前了。

席大都尉才没有那么多废话,长枪将鹿角挑飞,砸翻一片金军甲士之后,与辛兴文组成锋锐,一左一右向金军腹心直插而去。

“敌袭!敌袭!”金军的行军谋克大声高呼,两句话还没说完,就被一支飞来的短矛扎了个透心凉。

然而这名行军谋克尽了他的职责,角声被吹得山响,和衣而卧的两个谋克迅速从帐中冲出,一齐前来迎敌。

营寨门口,宋军与金军战到一处,双方人数相当,金军虽然披甲却被遭遇突袭,被打得手忙脚乱。

没等两个后备的谋克整队,当先的一个谋克就已经被杀散。宋军却也没有继续穷追猛打,而是向四面八方扔起了火药包与爆竹。

其中放火是袭营的标准配置,而爆竹则是借鉴了毕进在六安的作战经验。

金军营寨瞬间鸡飞狗跳,热闹非常。

不过很明显的是,伴驾的金军将领不似仆散高翰与李继虎那样轻敌,战马被妥善安置好,并没有被爆竹吓得炸锅。

“席队长,我骂街骂的自己都不好意思了。”嘉兰一箭将一名军官模样的金军甲士射倒,三蹦两跳的来到席君买身边:“金贼的战马位置肯定很靠营垒中心,我悄悄潜入进去……”

席君买听到这里,直接摇头拒绝了这个建议。

现在只是试探性进攻,还不到拼命的时候。虽然嘉兰可以凭借身法接近金军的战马,可脱身太困难了,完全是没必要的冒险。

嘉兰见席君买不同意,无所谓的撇了撇嘴,将目光投向一座地势较高处的大帐前。

行军猛安李克难一边用宽大的牛皮腰带束起衣甲,一边冷眼观察战局。

宋军不断从黑暗中显露出身形,导致李克难一时也拿不准究竟有多少敌人,可他也明白,总不可能有千人以上的宋军躲过斥候的视线来袭营吧?那斥候得多废物啊!

现在宋军这一放火放炮,难免让昏睡中的金军有些慌乱。李克难是宿将,他知道,这时候千万不能炸营,否则仅仅自相踩踏而死的人数,就要比死于宋军的人数多上几倍。

“不要慌!”李克难戴好了头盔,大声喝道:“将火把火盆火堆,能烧的全烧起来,让所有人看着,俺就在这里。”

“宋狗就来了这么点人,吐口唾沫就能淹死!你们就吓破胆子了吗?你们不去迎敌,待宋狗自退?”

所谓将乃军中胆,当火盆火堆全被点燃之后,猛安大旗下,李克难扶枪而立,哪怕什么话都不说,类似行军谋克这种基层军官就已经十分安心了,他们开始火速组织部队,或迎敌或灭火,整个营寨南端的金军稳定了军心,虽忙不乱的应对挑战。

一名骑士从营寨北边飞奔而来,看见李克难之后拱了拱手,也不下马直接说道:“俺家猛安遣俺来问,可需要俺们发兵助战?”

李克难定睛一看,来人正是驻地靠北一些的徒单英卫所部行军谋克,双方关系还可以,此时来确实有出手相助之意,而不是仅仅来看李克难的笑话。

徒单英卫听到南门喊杀声与火光声一片,连忙聚集起三个谋克列阵,以应对宋军袭营。

“让他别动,俺这里已经够乱了。”李克难连连摇头:“他那边一动,全营都会震动,届时发生营啸才是真的无可挽回。”

“若宋狗人少,则俺们猛安自会平定,若宋狗人多,俺们溃散之后,让他收拢溃兵,再行他法。”

“得令!”那名行军谋克听完军令,同时看到金军已经在营寨门口顶住了宋军,连忙一拱手,又飞速向北方奔去。

双方都没有派马军截断宋军后路的意思。

这种月黑风高夜将马军放出去,很快就会失去建制,战力十停中能发挥出一停就不错了。

现在只能先防守,待到游骑搞明白宋军有多少人后再论其他。

宋军的攻势虽然受挫,可席君买却欣喜不已。

李克难的英勇行为不止极大的振奋了金军士气,更让大唐小队找到了军队主官的位置。

“叶兄,梁小哥,维持阵线!”席君买大声命令道:“辛兄,嘉兰,跟某走一趟。”

说罢,席大都尉长枪横扫,打翻三名金军,轻舒猿臂,单手扼死一名金军甲士,将其当做盾牌砸进面前的金军小阵中。

“操!你慢点!”辛兴文打翻左右两名金军,挥舞着大斧就跟了上去。

他手中兵刃是一杆双刃大斧,虽然是粗制滥造,却突出一个招大力沉。辛兴文甚至懒得给这把斧子开刃,一斧子抡上去,不管敌人有没有甲胄都死定了。

嘉兰倒是没有废话,他背起硬弓,拔出双手长剑,一跃而起,踩着金军的脑袋冲到了最前方。

艾菲拉克第一武技长几乎没有穿过铠甲,一来伊弗已经过了中古时代,二来嘉兰是会魔法的,多默克石肤术、自然庇佑、南十字星护盾哪个不比盔甲香?

所以,脱离重甲之后,嘉兰才算是真的鱼入深海、龙游九天,将伊弗武技中特有的飘逸发挥的淋漓尽致。

金发在夜风中高高扬起,嘉兰如同一只采蜜的蜂鸟一般,在空中翩翩飞舞,长剑每次疾刺,必然会有金军闷哼着倒下。战至现在,嘉兰湛蓝色的衣服上连一丝血迹都没有,若不是手中还有凶器,他现在更像是起舞的贵公子。

用酸一些的话来说就是,容颜如玉,身姿如松,翩若惊鸿,宛若游龙。

相比之下,席君买的战斗方式简直丑陋得不忍直视。

他像一个推土机一样,不管不顾的向前冲去,敢于阻拦他金军全都被打翻在地。

紧随其后的辛兴文相对而言比较轻松一些,可也是比较轻松而已,想要围杀席君买的金军都得再被辛兴文料理一遍,前进了不到百步,老辛身上已经全是血迹碎肉,跟个变态杀人狂一样。

若是在白天,三人再勇武十倍也不敢这么干,可在夜间,金军组织不起来的情况下,大唐小队近战武力前三的人竟然杀透金军军阵,来到了李克难的面前。

席君买的发难速度太快了,直到此时,李克难也只是将将反应过来,更别提还在半混乱状态的各个行军谋克了。

虽然惊讶于对面三人的神武,可李克难也是真刀真枪从小兵辣子一步步登上行军猛安位子的狠人,自然有充足的自信。

“来!宋狗!”李克难将披风扯下仍到一旁,从亲卫手中接过大枪,大吼一声,正面迎了上去。

“嘉兰别玩了!”与此同时,席君买也吼了一嗓子。

嘉兰会意,扔下铁剑,将硬弓擎在手中,踩着席君买的肩背高高跃起,在空中将十支箭矢射了出去。

如此短的时间,箭矢的力道自然不足,然而箭箭刺眼封喉,也就无所谓力道了。

李克难距席君买也就二三十步,率领亲卫冲锋到半途,只觉得身边一空,转瞬间身侧只余不到十人,他心中虽然惊骇欲死,却也知道开弓没有回头箭,现在逃跑,只会屈辱的死于背后伤口。

李克难身为宿将,死也要死在冲锋的路上。

只见他长枪一竖,狠狠刺向浑身浴血的席君买。

“宋狗,纳命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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