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后的夜里,内蒙古,和林格尔旗西面的大草原上。
我坐在一辆破旧货车的车后斗里,铁皮在颠簸中发出哐哧哐哧的响声,我的身体随着颠簸一下下晃着,晃的人心烦意乱。
层叠的厚云从天穹压下,我的心情和云层一样沉重。
说实话,我对这次行动,多少有点心里没底。
因为,实在是太匆忙了。
老陈催的急,我心里也急。
所以准备工作做的十分仓促——只用了短短几天,我就置办好了下墓用的工具,同时招揽了几个团伙成员。
然后,我们急匆匆地踏上了寻找拓跋嗣墓穴的旅程。
根据史书记载,拓跋嗣的墓与其他北魏皇室一样,都葬在和林格尔旗。
但是,这些年里,我和老陈做过很多功课,我们十分清楚,真正的拓跋嗣,不在和林格尔旗!
他真正的墓穴,应当在和林格尔旗西部,两三百公里的一处丘陵地带!
我们现在,就在前往这处丘陵的路上。
卡车司机是本地人——他只把我们送到离那处丘陵最近的村子里,剩下的路,需要我们徒步完成。
我的旁边,坐着一个高高壮壮的小伙,面容有几分凶恶,他叫石头,是我的发小。
也是我们这个团队里的“背倌儿”。
背倌儿有两个意思:其一,他负责在墓穴外等着,团伙成员从墓穴里取出来的东西,都由他来背。
所以这个人,必须是整个团队推选出来的人。
其二,背倌儿,也是保护把头后背的,最重要的人。甚至可以说,是把头的第二条命。
所以这个人,必须是把头最信任的人。
石头和我从小玩到大,他就是我的背倌儿。
这小子看着高高胖胖,面相凶恶,但只有我知道,他其实有个最大的缺点:胆小。
但我眼下,也没有更好的人选了。
“到时候,一切听我指挥行事,只要你绷着脸,别露出害怕的表情,就不会有事。”
走之前,我反复对石头说了好几次这番话。
“放心吧,五哥。”他答应了,但脸上不自信的表情,还是出卖了他的内心。
希望到时候不会出差池……
我心里叹了口气。
石头旁边,坐着一高一矮两个汉子。
高瘦的那个,姓殷,行七,因为“殷”这个姓容易被人联想起“阴”,在盗墓行里不吉利,所以平日里,人们都叫他七爷。
七爷自称是搬山道人的后代,会破解许多种墓穴机关,还使一手好炸药,在我们这个小团伙里,主要负责破解机关。
另外一个矮壮汉子,脸上有疤的,叫王武。
王武是个沉默寡言的性格,他自称是个退伍兵,但他看人时,眼神里总带着杀气。
我从他眼神里可以看出,他手上一定带着人命。
王武身上有杀气,又当过兵,有身手。在下墓的时候,可以镇住很多不干净东西,万一遇到什么危险,也能抵挡一二。
这两个汉子旁边,还有一个用黑色兜帽包裹着头脸的,神秘兮兮的女人。
她自称“赤娘”,是个神神叨叨的神婆子一样的女人。
按理说,女人阴气重,不应该下墓,而她名字里又有个“赤”字,更是犯忌讳,但我有不得不带着她的原因。
至于为什么,以后会告诉你。
以上,就是我们这个小团伙的所有人了。
说实话,拓跋嗣这样的帝王墓,里面一定机关重重,人再多一倍也未必够。
但我实在是时间紧,没时间准备。
而我又是第一次当把头,没声望没资历,根本找不来可靠的高手。
而且,盗墓行,刀头舔血,十个人里有八个是亡命徒。
以上这几个人,已经是我在这么短时间里,能找到的,又多少可以信任的全部人手了。
“人不太够啊。”我点了根烟,在茫茫夜色中,叹了口气。
同时,我的目光,朝卡车车位随意瞥了一眼。
除了我们五个人之外,卡车的车位,还另外坐着三个人。
那是三个附近的农民。
他们在不久前拦住卡车,拿出钱求卡车司机,捎他们一程。
他们操着本地口音,和司机是老乡,又有钱赚,司机没有理由不同意。
只是三个平平无奇的庄稼汉而已,没有引起我的注意。
只是,当我目光无意中扫向他们的时候,却和这三个庄稼汉的目光,相遇了。
他们立刻若无其事地转移了目光,但我的心里,却隐隐嘀咕起来。
他们为什么在看我?
干我们这行的,警惕是与生俱来的本能,我不由得多看了他们几眼。
这一看,看出问题来了。
我发现,自从他们上车开始,他们的农具,一直握在手里。
那玩意很金贵吗?需要一直握着?
我扭头看了一眼我的几个团伙成员。
不知什么时候,赤娘那双白皙如玉的双手,已经收回了袍子里。
而王武的一只手,也已经伸进了他身边的提包里——我知道,他的提包里,有一把锋利的工兵铲,能轻易劈断一棵小树的那种。
能劈断一棵树,想比杀一个人,也不是什么问题。
莫非,那几个农民真的有问题?
是我太过紧张吧?
我再次扭头看向那几个农民。
这一看,我顿时惊了一下。
我的目光,再次与那几个农民的目光相遇了!
他们几个人的目光,在夜色中,散发着幽幽的亮光。
见我看他们,为首的那个农民,冲着我咧开嘴,露出一个憨厚的笑容。
这农民笑容憨厚诚恳,让我心里的疑惑,稍微淡了几分。
但是,老陈教过我,干把头的,全靠一个谨慎。
如果稍有不慎,整个团伙的人,都会跟着把头陪葬。
所以我不能在这件事上冒险。
我决定主动出击,去试探他们一下。
我从口袋里摸出一盒烟,堆起笑脸,凑到那几个农民跟前,一边给他们发烟,一边在风中大声道:“今年收成怎么样?”
说着,我又自己叼了根烟,冲为首的农民喊道:“老哥,借个火呗!”
顿时,三个农民,齐刷刷扭过头,紧盯着我,像三匹警惕的狼。
为首的那个农民,接过烟,摸出打火机,给我点着了烟,又给他身边两个人也点了烟。
借着打火机的光,我这才看清楚了为首这个农民的脸。
他肤色蜡黄,眼眶四周却又有一圈不大健康的灰白。
相貌倒是忠厚老实,只是看人的眼神直勾勾的,让人心里十分不舒服。
我接过烟,用力吸了两口,道声谢,返回了自己的座位。
我的心,沉到了谷底。
那个农民手里的打火机,是防风打火机,一般的农民,绝对不会用那样的打火机。
只有一些特殊行业,需要保证火光不灭的人,会买这样的打火机。
比如,盗墓贼。
而且,在点烟的时候,我还注意到,其中一个农民的脚边,有一个非常巨大的蛇皮口袋,鼓鼓囊囊的。
之前上车的时候,我还以为是农具或者粮食,没太在意。
但刚才,借着火光和月光,我注意到,那蛇皮口袋的外形,是一个整整齐齐的梯形。
在我的记忆里,只有一种东西,会堆成那样的造型——洛阳铲。
王武和七爷,一直在关注着我的行动。
等我回到自己座位的时候,两人目光立刻迎了上来。
我冲着他们,三长一短,点了四下头。这是我们早就约定好的暗号,只有一个意思——
“动手!”
随着我这几下头点下去,撕拉一声!
王武表情一狠,直接拉开了自己身边的口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