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民众皆盼假日之长,尤愿带薪之休,得以显见,进展昭然。
值此五一佳节将临,舆论沸沸,皆言五一之休,实则仅有一日。众民对今日之调休制度,多有不满,言其虽调,假日之总数未增。清明、五一之后,双休变作单休,前后又加三班,每班皆六日之长。于是,有民愿得正常之休,正常之双休。亦有民愿得更长之假,不复此调休之扰。假日者,关乎众民之生计,其如何休,已成一时之热议。
热搜之中,皆见民众对更佳假日制度之期盼。须知,国与国之间,其公共之假日与带薪之休,皆有异也。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相较,公共之假日多,带薪之休少。或因发展中国家受限于经济、社会之发展,难以强设更多带薪之休,企业亦少主动。此时,公共之假日,犹为劳动者休息之权“兜底”。我国之公共假日,实已不少,与法、意等国并肩;然带薪之休,五日至十五日,虽有时长,然结构有待改善,推行之中,亦有问题。此等差距,即为改进之空间。
昔年零八,我朝“黄金周”之制大变,五一之“黄金周”废,增设清明、端午、中秋三小长假。于是,一年之休日与法定之假日,自一百一十四日增至一百一十五日。然为了解决“黄金周”之时空双集中之难题,贯彻带薪之休,成为重要之选。然假日之制,牵涉文化、民俗、理念、经济、社会承受之力等方方面面,故我朝带薪之休,落地甚缓。
是以,每逢佳节临近,相关问题便凸显,甚至屡屡成为热搜。此实乃民众对更佳假日制度之热切期盼也。我国今日,当以何策增假?首先,当做好兜底之假日保障,切实落实《劳动法》,保障双休之制,限制乃至禁止用人单位占周末加班及大小周之制,保障加班费之足额发放,保障年假、婚假等假日之足额放假。与此同时,于全国统一之公共假日基础上,亦可因地制宜,探索增加公共假日之可能性。如少数民族地区之例,各有其独特之假日。我朝《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少数民族习惯之节日,由该地人民政府,依其习惯,规定放假日期。故各少数民族地区,皆有独特之公共假日。如之“藏历新年”与“雪顿节”,广西之“三月三”,云南、内蒙古、四川等少数民族地区,亦有其独特之假日。今年,四川凉山之“民族团结进步节”“火把节”“州庆”与“彝历新年”,合计竟有十六日之休。实则,除少数民族地区外,他地亦有独特之传统与文化,需弘扬。此即为增设假日之文化基础与共识。故在考虑增加全国统一之公共假日数量时,如能扩展《办法》之规定,使我国更多地区得因地制宜,增设其独特之地方性公共假日,无疑将有效缓解当前统一休假之时空聚焦效应,推动旅游消费之健康发展。而要显著增加国民休假时长,尤需在带薪之休上有所作为,使其更显见,有更多之标志性进展。相关部门当深入了解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及其员工在带薪之休上之顾虑与难处,针对难点与痛点开展工作。
然此逐步推进之过程中,亦当为公众及各利益相关方提供更多参与之机会。参与主体多元化,休假政策决策方能更加科学、合理,获得更广泛之理解与接受,逐步提升公众之假日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