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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士人年三十,潜入女厕窥人,终被执,其生母闻之,愤然至,掴其面数下,叱曰:“屡教不改,欲气死老母乎?”
此士人乘隙入女厕,欲窥私隐,以遂其不轨之志,不意为人所觉。其母得知后,疾步至前,怒而掴之,责其不改前非。士人受此责,低首不语,似已知罪。母之口中,透露出此子恶行非止一端。掴面之声连连,士人竟无反抗之意。母似恨铁不成钢,无计可施。士人面对吏卒之问,垂头不言,似已知其命运。明知此行为可耻,何乃铤而走险乎?
此乃其心灵深陷泥潭,病态之欲难以自抑,宜及时以心理疏导与干预治之。世间之人,或有因种种原因,心生阴暗、扭曲,遂生病态之好奇,侵人隐私。此士人即其一例,以他人之利为代价,满足己私,令人愤慨。故吾辈当如何看待此类事乎?首者,宜自警之,勿使邪念生。次者,社会之监督宜加强,尤于学校、公园等众聚之地。再者,父母宜重子女之心理健康教育,导其于成长过程中,树立正确之价值观与人生观。终者,官府亦应严打违法违纪之行,既为受害者伸张正义,又为潜在之罪犯示警。
士人之母对其恶行表示极度之失望与愤怒,此巴掌能使士人醒悟己过,重新为人,坚守道德之底线,远离一切之不良诱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