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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之地,四月三日之时,一事揪心,广为网络之众所瞩目。有幼女十岁,竟遭前夫之家无情殴击,其母钞氏,泪眼望之,只能于对面之楼摄其影以为证,终而报警。
钞氏心碎,泣诉女之苦。言每次归省,女必遭毒打。只因女貌似其母,前夫之家遂以满腔之怒与不满,发泄于无辜之女。其行为,如野兽之残虐,令人不忍直视。今钞氏已决意,不惜一切,起诉前夫之家,为女求公正之未来。欲使女脱身心之折磨,更欲使其在爱与关怀中茁壮成长。此乃母之爱女之深沉,亦其求正义之坚定。此暴力之家,幼女犹如无辜之牺牲。网友议之纷纷,或言:“有父求抚养之权,非为照顾子女,实为使母痛苦。”又言:“小儿无知,无法谴责,亦无力反抗。遭父殴打虐待,竟无事。若幸存,长大尚须养其父。何其痛心!”或曰:“此等狂悖之行,何能牵连幼女?幼女何其无辜!速将幼女带走,不可留于此家。下次或因他故再殴幼女,无人性矣。此乃将恨前妻之情,转嫁于幼女。此种男子,典型之窝囊废,只知窝里横。”
又曰:“夫妻不和,乃大人之事,子女何辜?岂非汝等生之?非其自选为汝子。此等事,当以古文记之,以示后人。”
于是,以古文记此事,警世人之视听,世间再无此等惨事,子女皆得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