庸人自传 第27章 中专(十四)

作者:作家8RmiHH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4-04-28 14:4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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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要说的这个事,“很重要”,可以说是我人生中比较大的一个转折,也可以说事事无常,真的“将来”的事真的不是一开始就可以规划的。所以我单独拿出单独说,有那个时代经验的人应该都知道。

正常来说,中专一毕业或进入“实习”,前面看过的朋友应该都知道,以前的那个年代的“中专”是“铁饭碗”。正常毕业或“实习”后被国家分配到一个国家单位成为一个有国家编制的“国家干部”。

正常的我当初选择这个的目的也是如此。但人生就是这么给我开了个玩笑。

在1997年下学期的时候。——1997年4月30日。(记住我是95届,刚入学没收到任何这方面的消息,所以高兴的来到学校,坐等毕业分配“铁饭碗”)。突然在临毕业的一天,收到一个通知:《*A省国家不包分配大中专毕业生择业管理暂行办法》。

(通知具体文字就不说了),大概意思:

【为加强我省国家不包分配大中专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管理工作,适应人事和教育制度改革以及人才市场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人事部《国家不包分配大中专以上毕业生择业暂行办法》,结合我省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指“毕业生”,是指取得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毕业后国家不负责分配的非在职毕业生。】

具体就是:94届以前的同学毕业后正常接受国家的分配,从95届之后毕业的学生,国家不给与分配。

【“毕业生”按照“个人自主择业,单位自主择人”的原则,市场调节,双向选择,竞争上岗。“毕业生”通过人才市场可以广泛择业、择业、择业方式可以多元化。】

呵呵哈哈哈,呵呵哈哈哈。这时我真的想大声的笑,笑老天爷给我开了个这么大的“玩笑”。我成了第一届不包分配的中专学子。

这里也插一句,也是那个通知说明的:

【“毕业生”在本省企业事业单位择业,原则上实行聘用制,也可以根据需要有计划地择优录用;在机关择业,按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干部)的政策办理。“毕业生”交流到外省择业,凭用人单位同意接收的有效证件,办理聘用交流手续;也可以根据用人单位需要,对符合干部条件的办理录用交流手续。】

也就是因为来读中专,特别我们省中专的。大多同学的家里还是有点“特殊”或“关系”的,所以其实我们那届还是很有一部分同学先利用“聘用制”留在事业单位,然后再转正正式取得“国家编制”,成为国家公职人员。

我家就是一个全部奋战在第一线的普通教职工家庭,所以我也即将成为一个“待业人员”,我焦急?我的明天怎么办?我的下步该怎么走?

我的明天会怎么样?

下章大家一起来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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