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大人,下官梁煜,在此斗胆陈词,所言之事,绝非空口白话,更非胡言乱语。”
梁煜神色坚毅,语气中充满了自信,仿佛胸有成竹。
他深深吸了口气,目光直视着杨守仁,眼神中闪烁着坚定与决心。
杨守仁眉头紧锁,看着梁煜那坚毅的眼神,心中不禁涌起一股莫名的情绪。
他沉声道:“既然你如此自信,那就说来听听,你究竟有何高见?”
梁煜微微一笑,道:“大人,只要您能给下官配备充足的人马与钱粮,下官保证在一年之后,虎威堡将不会再受到突厥贼子的侵扰。而且,下官愿意立下军令状,如若不能做到,甘愿受任何处置。”
此言一出,顿时让整个议事厅内陷入了短暂的寂静。
杨守仁的脸色变得更加阴沉,他冷冷地盯着梁煜,似乎在寻找他话语中的破绽。
刘仕贤和谢幸也是面面相觑,他们没想到梁煜会如此大胆,竟然敢立下军令状。
他们心中不禁为梁煜捏了一把冷汗,同时也对梁煜的勇气和决心感到佩服。
杨守仁沉默了片刻,终于开口道:“你拿什么来保证你的承诺?”
梁煜深吸一口气,道:“大人,下官愿意以自己的性命作为担保。若不能完成任务,下官甘愿以死谢罪!”
杨守仁闻言,心中不禁涌起一股莫名的波动。他看着梁煜那坚定而决绝的眼神,心中似乎有了一些动摇。
他知道,如果答应了梁煜的要求,将要付出巨大的代价。
但是,如果梁煜真的能够成功,那么他将得到的利益将是无法估量的。
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后,杨守仁终于下定了决心。
他站起身来,大声说道:“好!本官就信你一次!给你人马和钱粮,你去做你的事情。但是,本官要提醒你的是,一旦你失败了,后果将是无法想象的!”
梁煜闻言,心中顿时涌起一股激动之情。
他深深地鞠了一躬,道:“谢大人信任!下官定不负所托!”
谢经历,你且稍待片刻,笔墨伺候。杨守仁的声音中带着几分威严,打破了书房中的沉静。
谢幸从震惊中回过神来,急忙从案上取过文房四宝,铺好宣纸,备好笔墨。
梁煜站在一旁,他的眼中闪烁着坚定与果决,仿佛已经看到了未来的战场。
“梁总旗,你口述,我来书写。”谢幸恭敬地说道。
梁煜点了点头,开始口述军令状的内容。他的声音洪亮而有力,每一个字都仿佛带着千钧之力。
谢幸则全神贯注地倾听,手中的笔在纸上飞快地舞动,墨色淋漓,字迹如龙蛇飞舞。
不久,一式两份的军令状便书写完毕。
梁煜接过军令状,细细查看,确认无误后,这才签下自己的名字并摁上手印。
他的动作沉稳而有力,透露出一种不容置疑的决心。
“梁总旗,既然军令状已签,可还有什么要求?”杨守仁问道。
梁煜沉思片刻,道:“大人,不知我虎威堡有哪些墩堡靠近突厥?”
杨守仁微微皱眉,脑海中迅速回忆着虎威堡的地理布局。
他沉吟片刻,道:“在我虎威堡管辖的二十六座墩堡中,有四座边墩最接近突厥。分别是耳榻山墩、梓桦山墩、青牛山墩和三清山墩。”
梁煜闻言,眼中闪过一丝精芒。他继续问道:“敢问大人,哪座边墩周边地势平坦,水源丰富?”
杨守仁略一思索,肯定地答道:“要说哪一座边墩有这条件,那非三清山墩莫属了。”
梁煜听后,心中已经有了决定。他双手抱拳,向杨守仁深深一礼,道:“多谢大人指点,下官决定前往三清山墩驻守。”
杨守仁看着他,眼中闪过一丝赞赏之色。他严肃地说道:“梁总旗,军中无戏言。希望你能在一年之后,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
梁煜郑重地点了点头,道:“大人放心,下官定不负所托。”
杨守仁拍了拍他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道:“三清山墩的委任状,本官会安排谢经历明日给你送来。日后钱粮的一应往来,也是谢经历与你对接。希望你不要辜负本官对你的一番心意。”
梁煜再次行礼道:“大人厚爱,下官铭记在心。”
杨守仁点了点头,挥手道:“你们退下吧,本官有些乏了。”
刘仕贤三人见状,急忙行礼告退。
千户官署的门外,阳光洒在青石板上,泛起一片淡淡的光晕。
刘仕贤站在那儿,目光如炬,紧紧地盯着那个渐行渐渐远的背影——梁煜。
他的眼神里充满了复杂与无奈,仿佛看到了年轻时的自己,也是那般不知天高地厚,满腔热血。
他轻轻地叹了口气,那声叹息仿佛带着岁月的沧桑和人生的感悟。
他自言自语道:“年轻人啊,真是不知天高地厚。”声音里透露出淡淡的担忧和一丝无奈。
刘仕贤原本对梁煜抱有很高的期望,认为他是一个有潜力、有冲劲的年轻人。
然而,今日在千户大人面前,梁煜的口无遮拦和立那等军令状,却让他大失所望。
他摇了摇头,心中感慨万分。
而此时的梁煜,却正信步走在大街上,他的脸上洋溢着春风得意的笑容,仿佛整个世界都在他的脚下。
他轻松地甩着肩上的白色布袋,那布袋里装着他的赏银——十二锭十两重的雪花官银,沉甸甸的,仿佛是他荣耀的象征。
他走得轻快而自信,仿佛这十二斤的银子对他来说只是小菜一碟。
他的心中充满了对未来的憧憬和期待,他相信自己能够在这片天地里闯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
然而,他并不知道,这世界上的事情从来都不是那么简单。
他的冲劲和自信虽然值得赞赏,但也需要经过岁月的洗礼和磨砺才能真正成熟起来。
而刘仕贤的担忧和无奈,也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
他希望梁煜能够吃一堑长一智,从失败中汲取教训,真正地成长起来。
就这样,一个老成的百户和一个年轻的下属,在人生的道路上各自走着自己的路。
其实,按照朝廷的明文规定,一名突厥首级的赏银高达三十两。
想象一下,梁煜英勇无比,斩获了整整六名突厥贼子,那么理应得到的赏银就是一百八十两。
这足以让他和家人过上一段舒适的日子。
然而,在这大汉朝廷,官场黑暗,腐败滋生。那些经手的官员们,总会像饿狼一般,悄无声息地吞掉一部分银子。
但梁煜对此却是毫不在意,他深知,钱财乃身外之物,而且现在的自己已经晋升为总旗官,未来的日子里,挣大钱的机会多的是。
更何况,他还找到了新的财源之路,那漂没的这点银两对他来说,简直就是九牛一毛。
“这,这不是大锤……煜哥儿吗?”一个熟悉的身影迎面走来,是一位军户,名叫彭成。
他看见梁煜身穿崭新的总旗官衣,先是一愣,随即连忙改口打招呼。
“彭叔,好久不见!”梁煜笑着回礼道。
“哎呀,煜哥儿,你穿上这身官衣,彭叔差点没认出来。”彭叔惊讶地打量着梁煜,眼中满是赞赏。
街道上,越来越多的熟识军户认出了梁煜,他们纷纷主动走上前来打招呼。
“原来他就是那个杀突厥贼子的英雄啊!”
“听说他一人就射杀了十四名突厥贼子,真是了不起!”
“这么快就当上总旗了,真是年少有为啊!”
“我早就说过,煜哥儿长大定是当将军的命!”
一时间,梁煜成了众人瞩目的焦点。
他的英勇事迹在军户们之间传为佳话,让人敬佩不已。
而那些曾经对梁煜不屑一顾的人,此时也纷纷投来羡慕和嫉妒的目光。
军户们的羡慕眼光与讨好声如同潮水般涌来,瞬间将梁煜淹没其中。
他只得连连抱拳回礼,脸上露出无奈的笑容,然后狼狈地逃离了现场。
一回到家,梁煜的耳朵就被屋内传来的妇人们的交谈声所吸引。
他好奇地凑近门边,想听个究竟。
“老嫂子,你家孩子今年十六岁了吧?”一个妇人问道。
“是啊,前几日刚满十六岁。”林氏回答道。
“哎呀,都这么大了,是该到了成家的年龄了。”另一位妇人感叹道。
“是该成家了。”林氏点头附和道。
就在这时,一个声音粗犷的妇人突然插话道:“老嫂子,不知煜哥儿可有中意的姑娘?赶明儿我给您说说去。我家正好有个侄女,与煜哥儿同年,长得那是手脚粗大,屁股又肥,以后娶回家来,定是一个干农活生娃的好手。”
听到这话,门外的梁煜顿时一脸黑线。
他脑海中不禁浮现出一个体重超标、走路都抖三抖的胖妹形象,不禁打了个寒颤。
他用力甩了甩脑袋,试图将那可怕的画面从脑海中驱除。
推门进屋,梁煜见屋内三名妇人正围坐在林氏旁边,一边嗑着瓜子一边闲聊。
他故作镇定地打了个招呼。
“煜哥儿回来了。”其中一名妇人连忙起身叫道。
“煜哥儿穿上这官衣真精神!”另一位妇人夸赞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