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晚上吃过饭,上官沐冉正和乔禧逛街,却接到了纪大为打来的电话,并且是个坏消息——包包被人抢注了商标!
俩人火速在公司碰面。
纪大为讲述事情来龙去脉——
他接到工商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消息,理由竟然是“与现有商标相似、涉及他人权益”。
经过调查,是一家名叫飞翔的游戏公司抢在他们之前注册了一个叫包仔的商标,而那个包仔无论是从形象、名称、设定甚至画风都跟包包极度相似。
这个公司今天发布了一款叫“包仔美食节”的游戏,并上市了玩偶商品,在各个售卖的门店设置人偶。而他们的游戏名称、广告、宣传语等等都有极强的误导性,任谁都会理所应当地认为这就是西瑞的策划,包仔就是包包。
他们被抄袭了——准确点是东西被抢了。
“这又是仇家?”上官沐冉一脸无语地问道。
她又被商战恶心到了,好像被人从背后敲了一闷棍似的,猝不及防、莫名其妙。
纪大为摇摇头,“不是,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完全没听过的小公司,而且还是游戏公司,跟我们八竿子都打不着。”
纪大为也很费解,但随即而来的是羞愧内疚,上官沐冉一早就跟他规划过IP建立后的蓝图了,是他的办事效率太低,才让别人有机可乘。
“是我的错,都是我动作太慢太磨蹭了,导致发生这种事情……对不起,大小姐……”
“这怎么能怪你,是那人太坏了,我们太善良了没防备。”
其实上官沐冉也很惭愧,她这个助理要做的事情本来就应该比经理多才对,而上班到现在,纪大为基本不安排她工作,几乎什么都是亲力亲为的。
“好了不说这些没用的,我们这么大的集团能被一个小游戏公司欺负了?明天叫法务开会,咱们告穿他!”上官沐冉气势汹汹地说道。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他们向工商局以美食节宣传活动等作为证据提交了异议申请,被驳回了。理由是对方从名称、理念、设计师到成品都与西瑞不相同,只可能构成抄袭,无法撤回商标。
“那我们就告他们抄袭。”纪大为说道。
法务摇摇头,无奈地说道,
“虽然是明摆着的抄袭,但要让他们受到惩罚还是很有难度,因为当时包包的性质只是一个宣传道具,不是商品,尚未具有商业价值,最终结果可能也只是私下和解。”
“如果我们告诉群众,他们是抄袭的,让群众不去买单甚至抵制呢?”上官沐冉问。
“额,意义不大。因为首先,他们做的是游戏,周边商品又是玩具玩偶,受众都是家庭孩童,其次我们并没有群众基础,人家怎么会听我们的,反而可能只会看笑话。所以,意义不大。”法务无奈地解释。
“唯一的能对他们造成影响的办法只能是以方晓的名义去告对方设计师抄袭,可以以此要求停止侵权并获得经济赔偿。”法务继续说道。
“但是也……”
“意义不大。”“意义不大。”
上官沐冉和纪大为异口同声地接话。
法务苦笑着点了点头,“他们只要换一种画风、改变形象的一个部位就行了。大众也看不出来什么,照样买单。”
“也只能这样了。”纪大为深深叹气,“杯水车薪也得给他们一点浇灭一点啊。吃一堑长一智,我们就当长见识了。”
“嗯,以后多加防备就是了。”上官沐冉附和道。
几人又商量了一下联系方晓帮忙的事情,和接下来走的流程,会议结束。
方晓没有倒戈到对方公司,上官沐冉得知的时候是惊讶的,没有方晓他们居然也能模仿得这么像。转而又不禁好奇到底是方晓没同意,还是他们根本没找过方晓,但又觉得不太可能,毕竟设计师是团队的灵魂。
那估计就是抠搜的不舍得开条件吧,上官沐冉最终得出结论。
时间回到几天前——
方晓拿起了桌上合同旁边的笔,突然好像释怀似的笑了,把合同放在腿上,在签名的空白处画了起来。
裴献聪见状,理所当然的认为对方是在签名,脸上又绽开了猥琐的笑容。
“哈哈,对了嘛,你能想明白就好,咱们合作愉快!”
“嗯,我确实想明白了。”
方晓停笔,把合同甩到桌上,站了起来。
“如果我背叛正义和善良,就会变成你这样的猪头,我不要。”
方晓露出洁白的牙齿,笑得狡黠,“因为帅,是一辈子的事。”
说完,转身潇洒离去。
裴献聪懵了,回过神,去看合同——上面不是签名,而是画了一个无比猥琐难看,但是五官表情都跟他出奇神似的大猪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