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志 第6章 凡例

作者:佚名居士 分类: 更新时间:2024-04-11 00:3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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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志书与诸书异,必鉴古乃可知今,唯惟博通始能兼总。嘉鱼志有三:一止于前明弘治,一止于嘉靖,一止于本朝康熙辛亥,皆非全书,且多疑误。兹荟萃三志,细分条目,融汇贯串,使其适如一书。颇费心力,然但有增补,毫无阙漏,谓予不信,观诸志自得其详。

一、志书兼载废兴,虽陈迹久湮者,必录。一以著创始之劳,一以寓兴复之望。用意良深,所当体认如营建一条,自前明嘉靖至今仅二百余年,沧桑兵燹,其故多矣。中间兴废之由,反有莫得而稽者,详于前而略于后,亦一憾也。其现存者,悉载原委,亦难深考。

一、学校所关甚大。前志阙略尤多,今採邻邑通行,及本朝颁定者辑为一编,稍觉完备。盖同文之治始于学宫,不得谓之勦袭也。

一、赋役志应遵新例。以前则例繁多,且非画一之治,故不载。

一、秩官、选举二条,名字、官爵错误阙遗者颇多,但经指明,必为改正。增补其未经指明与世代先后无考者,仍从旧本传讹之失,所不任受。

一、一县风气,视人物为盛衰。近时人物不及前明,第有善必录,所以示劝,惟节义多属公举,经县批允入志,详略宽严,悉採舆论。间有遗漏,限于见闻,亦非意为去取。

一、各传出自旧志,秉笔原非一人,称名称公,体制参差,有所受之,不可易也。其在本朝者,则注后编二字以别之。

一、是非久而后定,公论不以私寻。故现任官师,当时名硕,不赞一辞,非特恶其近谀,亦以待后来之持论者。

一、前朝先达,人各有集奏疏、书、记,悉关桑梓利害。建置源流,即长篇短咏,亦因揽胜而传,故登之几于溢幅。我国家文治百年,鼓吹风雅,定不乏人。极意搜罗,应者殊少,间有投赠,又与邑乘无涉,仅存数作以备一代之。选良用缺,其登载诗文,悉从事类世代不能尽拘。

一、志与史异,纲目略同。纲有纲论,皆出鄙见,目亦如之。间採书旧志,必为注明,不敢掩前人之美,为己有也。

一、事有传讹,猝难改易。如秦钟寺本名寻钟寺,取诗“闻中寻古寺”之义。鱼岳山本名鱼跃山,取“山形如鱼之跃”,且山岳二字,不应重叠。又头陀港,一名透脱港。杨叶洞,一名杨药洞。净保寺一名静宝寺。此类极多,前人未经改订,姑从旧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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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注:书中凡字库找不到的字,用方括号(“[]”)标注,如卷三·秩官志第六:[王责],表示王字旁和责字边,若为其他结构的字,则按“先左后右,先上后下,先外后里”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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