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忆秋散文集 第311章 曾经轰轰烈烈过就好

作者:倬钥暃凡 分类: 更新时间:2024-04-10 22: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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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小菲和大S离婚了,大S说她爱的时候爱的轰轰烈烈,分手的时候也绝不拖泥带水。

对于明星我谈不上喜欢不喜欢,但对于大S的这种对待感情的态度我欣赏。爱情这东西,有些人会遇到,而我觉得大多数人一生都是遇不到的,为什么呢?因为平平凡凡的人中有多少夫妻或者是情侣爱的轰轰烈烈过,恐怕大多数都是平静的湖水中漾起一点点波澜而已。

我记得我上初三那会儿,与我相交较好的几个同班女生说我的性格如果将来谈恋爱一定会爱的轰轰烈烈。那个年龄是男生女生们青春萌动的年纪,什么是爱情也许不懂,或者说是根本不懂。但是,她们就是会认为将来的我一定会有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包括那时的我自己虽然懵懂,但却也是这样期想的,可未来的现实又是什么呢?

如今的我,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可那曾经久远的记忆中同学们说过话和自己那时的心中所愿有过实现吗?显然,没有。

爱情这东西是一种稀缺的情感,许多人都把爱情和喜欢混淆了,连我自己更多的时候也不清楚爱情到底是什么?那是见到一个人自己就会心跳加速的感觉吗?还是见不到一个人就会思之如狂的感觉呢?亦或是今生非她不娶(或是非他不嫁)的吗?那是一个人必将另一个人刻在骨子里了吗?也许是,但今生有多少人有过这些真实存在的感觉或感受呢?我没有。

芸芸众生的夫妻中,更多的两个人从认识到最后走到一起建立家庭生儿育女,他们只是从喜欢到越来越成为对彼此是一种缺失不了的习惯,这种习惯就像左手和右手的关系,是一个身体的两个重要部分互相协作可以让人好好的生活下去。

所以,不管此生遇到爱情的两个人最后的结局如何,只要曾经轰轰烈烈地爱过,就是幸福的。即便结局是以后皆为陌路至少是无悔的,毕竟曾经拥有过那种人生难遇的美好,一切就都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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