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界重生之我必成神 第16章 15,首都之旅(2)

作者:狂风胡笑 分类: 更新时间:2024-04-10 20:3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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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洛迪虽然没有学过魔法,但为帝国打了那么久的工,他自然知道它的用处和威力。

以魔法为中心的战斗部族蝴蝶部落,如果全力施展魔法时,那么威力足以摧毁一个村庄。

就算是以魔法为主的部落,在奥林匹斯山也不能随意使用,现在想想有人在那样的环境下竟然用魔法打败了龙……而那个杀死龙的人已经离开森林……

万一出了什么意外,那帝国灭亡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加。

布洛迪不认为这是自己多想了。

他认为他侄子是个白痴,因为当确定他成为部落的下一任酋长时,他却离家出走。就连现在的首领,在他年轻的时候,也没有他儿子那么强大,却依旧被世人誉为危险的怪物。登堡现在已经足够强大,可以与当今的末日石相提并论,而不是他年轻时的末日石。

赫斯缇雅要他找人,找到了再联系她?

或许,将龙族从魔域召回,再前往那里是个好主意……

布洛迪是这么想的。

-o-

一进城,就遇到了问题。我没有多余的钱,准确地说,我确实有钱。我有工作时从父亲和赫斯缇雅那里赚来的零用钱,也有计划逃跑时拿的钱。但无论是在外交部工作时赚到的钱,还是出村前从口袋里掏出来的钱,我手头都有很多钱。

问题是我不能花掉这些钱。

我家乡的主要收入来源是恶魔和怪物的副产品,以及精金、秘银、奥瑞哈利姆等超稀有金属。还有只有奥林匹斯森林才能生长的魔法触媒和稀有药材。可惜我家乡卖的这些东西,大部分都是稀有的,普通人,下层贵族也很少遇到。也就是说,我们村交易的都是普通人,没有爵位,这辈子都很少见过这种高价货币。

帝国货币由八种硬币组成,依次为:铁、精铁、青铜、精铜、银、精银、金和铂。

虽然来的有点晚,但我去市场逛了一下,发现平民使用的钱币种类主要从铁币到精炼铜币,以铁币和精炼铁币最为常见。偶尔能找到用银币标价的物品,但主要是昂贵的物品或建筑物。银币似乎是大多数平民的极限,而价值较高的货币则主要为贵族所使用。

我的问题是我只有铂金币。

我准备将我的铂金币兑换成零钱。

远远看去的时候还没有意识到,这里的市场规模似乎几乎和整个城市一样大。或许这就是入口处的守卫穿着优质盔甲的原因。

无论如何,这种规模的市场肯定有专供贵族使用的商店。找了一会儿,终于找到了一家珠宝店。我进去的时候,店主用怀疑的眼光看着我。我的衣服现在可能看起来很脏,因为我在森林里跑了三天没有洗,但它实际上是用我十二岁时杀死的龙的龙皮制成的。

加上我施展的多层魔法,我敢肯定我穿的衣服至少比我放在口袋里的剑贵。

当我向狗眼看人低的店主出示我的身份证时,他的态度突然转变了 180 度。他说:“原来是子爵大人,失礼失礼。”

看来这张身份证的等级比我之前想象的还要高。不管怎样,我选了一些首饰,拿出了我的铂金币。

店主看到铂金硬币,一脸尴尬地告诉我,就算把这家店的所有东西连同大楼一起给我,也抵不上铂金币的价值。

我心想,他这浮夸的表现真让人头疼。因为他本可以把我当成傻子,拿走我的硬币。虽然我不想被认为是个傻瓜,但我还是决定把硬币给他,因为我需要一些零钱。

“那我就买下店里所有的珠宝,把你剩下的钱都拿来当零钱。我不需要这座建筑。”

店主浑身一颤,跪下开始求我。

“少爷?可怜可怜我吧。我一个人真的付不了那么多钱。我家里上有老下有小。”

“我只是需要一些零钱而已——”

“对不起,是我之前怠慢你了。对不起对不起。”

砰!砰!砰!

店主开始给我磕头,直到流血。

“好了好了。我会离开。”

“谢谢!谢谢爵爷”

他像刚从死亡边缘回来一样感谢我。我别无选择,只能离开商店。

我最终发现自己蹲在街角一家旅馆旁边。

该死!

有钱就无家可归?

即便旁边有一家旅馆还是得躺在街上?

再想一想,我觉得我刚才让珠宝店的老板的确有些为难。

我不确定铂金币的价值是多少,但由于它是最高形式的货币,我所做的可能类似于去咖啡馆,订购菜单中的所有项目,然后分发一亿元支票,同时要求现金作为找零。这个村子里有没有银行存那么多钱,现在也还是个疑问。

要是传闻店主用自己的全部财产换了一枚铂金币,恐怕他全家都要被抢劫了。

另外,我还给他看了我的身份证,表明我是贵族,让他无法拒绝我的要求。

考虑到这些,我得出结论,我的行为就像一个傻瓜。

“呸!”

我翻遍了我的包,拿出了一块肉干。幸运的是,我从外交部偷了十天的食物,所以我有足够的食物再吃一个星期左右。

在那之后……如果到那时我还没有找到一些零钱,我可能不得不干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

就在这时,雨滴从天边滴落下来。

“倒霉倒霉。”

我的眼里噙着泪水,为我现在的困境感到难过。有句话说,出家就难受,看来我现在就要在下雨的街道上无家可归了。

如果这里是一片草地或森林,我不会这么难过,但这里是在一个村庄的中央,其他人都已经在他们的房子里了。

雨下得很大。看来整晚都要下雨。

无论我的处境多么令人沮丧,我都不能在倾盆大雨中度过一整夜。我正准备施展魔法挡雨,突然一把雨伞出现在我的头顶。

“小男孩,你爸妈呢?”

给我撑伞的男人是一个金发碧眼的年轻人,留着漂亮的头发。

如果我在这种情况下是女的,我可能会坠入爱河,但幸运的是,我是男的,不喜欢男的。

“我不是男孩子。”

当然,我不是男孩!我的心智已经四十多岁了,而且在前两天,我在身体上也是按照皇上的法律被归类为成年人的。

“额,对不起。那你爸妈呢?”

我说我不是男孩子了,你还找我爸妈干嘛?

什么,你问我父母过得怎么样,是想继承悠久的在线对战比赛吗?

我爸去美国了!

“他们离得很远很远。”

他们在一条直线上至少相距1000公里。我的感觉告诉我,我可以再增加 300 公里,但如果我不完全确定。

“——好吧——”

突然间,年轻人一脸严肃地看着我。

他不会认为我的父母已经死了或被卖为奴隶吧?

“今天有地方住吗?”

我摇摇头。如果我有地方去,我才不会蹲在这样的地方。

这家伙,我看得出他的表情越来越严肃了。

“那你今天要不要跟我一起去?”

我对他的建议犹豫了片刻。如果我说我妈叫我不要跟陌生人走,他的表情可能会更严肃。并不是我没有考虑到这个人可能会试图卖掉我的器官什么的,而是这个人看起来太傻了,应该不会做那种事。

当然,你不应该以外表来判断一个人,但我也有信心,如果他对我做些什么,我会让他后悔一辈子。

“我不是坏人。我正在努力成为一名骑士。我永远不会做任何违背骑士精神的事情。”

他开始找借口,好像他能看出我对他的怀疑。他没有因为怀疑而感到不安,而是用充满同情的脸看着我。他似乎在怜悯我对人的不信任,并想知道我成为这样的人必须经历的艰辛。

不,当你这样接近他们时,期望有人立即信任你是不合理的。这个人似乎无法接受这种想法。

唉,和这样的人混在一起会很累的。然而,这是一个两难的问题,因为我现在也没有钱花。

“唔?”

男人用认真的眼神看着我。

这样想我有点卑鄙,但他似乎是一个完美的人,可以使用一段时间然后扔掉。

好了,决定了!

如果眼前这个人对我有什么企图,我会让他后悔一辈子。如果他只是个傻瓜,我会得到他的帮助然后退出。一枚铂金币应该足以回报人情。

当我点点头时,那人向我伸出了手。

“我是里斯本冯·卡特。我的朋友叫我莉丝。”

莉丝似乎是一个女孩的昵称。

那么......里斯本冯。

好!从今以后,他的绰号是泡泡。

当我起身抓住里斯本的手时,我说:“我叫登堡。”

这是一个让你想起红底白叉的名字,但它是一个完美的别名,因为它是一个常见的名字和姓氏。因为我也和我的朋友和家人一起去过,所以这是一个熟悉的名字。

“登堡。我住在那边的那家旅馆。今晚就睡在那里吧。”

里斯本拉着我的手,把我拖到旅馆。

正值晚餐时间,客栈内的餐厅里挤满了人。

“你还没吃晚饭吧?”

不等我回答,里斯本就把我拖到了一张已经坐了一个女孩的桌子旁。

“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的妹妹,爱丽丝。”

这个女孩是他的妹妹。仔细一看,他们确实很相似。

“哥?你带了别的人?”

爱丽丝的哭声让我意识到这个男人真的是个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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