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冬天真冷 第16章 脱胎换骨

作者:背砍刀诗人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4-04-10 11: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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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阿炎在此之前还从没有睡过鸭绒被子,甚至,连见都没有见到过。所长休息室里的床也跟老家的火炕不一样,底下不用铺褥子,睡上去竟然颤颤乎乎的哩。阿炎不知道床上是铺了海绵垫子的,十多年以后人们给这种床起了一个很洋气的名字,叫作“席梦思”。

刘清远很细心,早在床上铺上了一块厚厚的白羊肚毛巾。钻出被窝穿衣服的时候,又手脚麻利地把毛巾抽出来放在自己的公文包里,没有让已经累极睡着的阿炎看到。那雪白的毛巾有腊梅怒放般的几片嫣红,是阿炎的处子验证。

刘清远穿上尼子大衣,俯身轻轻在阿炎的脸上吻了一下,带上门走出招待所的大楼。天还没有大亮,蓝蓝的天空中还闪烁着几颗寒星,东方的天际尽处有一缕带状的瓦灰色,那是太阳就要升起的前兆。

来到车子旁,刘清远呵了呵冻的发麻的双手,掏出钥匙打开后备箱,把那块毛巾掏出来,站在寒风中欣赏了一小会儿,再仔细地叠成方块,放在后备箱最靠里面的角落里。刘清远盖上后备箱,打开车门,启动发动机,一边等着热车,一边将上身向后深深地埋在驾驶椅的靠背上,点燃一支香烟,深深地吸了一口。他对自己很惊奇,这么大的烟瘾,在所长休息室里呆了近一天一夜,竟没有想起来吸烟。不但没有吸烟啊,他还用王连甫的牙具刷了好几遍牙呢,怕阿炎闻到自己嘴里那股浓浓的烟草味道。

刘清远惬意地吐出一个大大的烟圈,习惯性地揉一揉太阳穴。但他马上发现自己的这个动作是多余的,他根本就没有丝毫的困乏和疲累的感觉。不像以前陪着主任韩得宝打通宵麻将,一个晚上下来,累得骨酸筋麻,就像大病一场般的难受。昨天一夜的工作量比打通宵麻将大多了,但竟一点也不感到疲累呀,这么一大早被冷风一吹,反而更加神采奕奕。通过一夜的鏊战,刘清远又看到了自己几年前的活力四射,证明了自己的精力不但没减,甚至连巅峰状态还没有到呢。

天使般的女人啊,真好。刘清远自己无声地笑了,摇了摇头,踩离合,挂档,踏油门,松离合,屁股后面冒着白烟离开了滨海市第一招待所。星期一了,王连甫这小子就要来上班了,希望阿炎这个可爱的小家伙不要太贪睡,让老王进去看到啊。不会的,当然不会。像阿炎这么机灵的女孩子,在城里也很少能见到几个,她怎么可能睡过头呢。想着阿炎那发散出幽幽香气的少女胴体,和一整夜的旖旎风光,刘清远在甜蜜蜜的回味中同时感到一丝沉重,那是对阿炎的怜惜,也是对她以后日子和生活的责任感。

刘清远走的时候,阿炎其实是醒着的。她知道他是有家室的,而且还是国家干部,有着太多的事要做,肯定不会总是这么陪着自己的,她很懂事,她知道这一点的。在农村,像她这样一个女孩子,贞操给别人拿走了,这意味着什么,阿炎也知道。这就意味着,她阿炎以后只能一辈子跟着这个“表哥”了,再也不能嫁给别人了。嫁给任何一个男人,只要在新婚之夜发现自己不是女儿身了,即使不打死自己,这一辈子的生活也是没法子平静地过下去了。这一点阿炎也是知道的,因为自己的一个远房表姐结婚时被表姐夫发现已经破身,成家后几年来就是三六九地挨打,身上经常青一块紫一块的,整天以泪洗脸。

但阿炎不在乎这些。因为她自己心里有数,自己这一辈子就交给刘清远了,不会再跟别的男人上床了。刘清远娶不娶自己,阿炎还没有想这么多,她还沉浸在巨大的幸福和羞涩回味之中。有人爱,有这么好的男人喜欢自己,这可真是一件令人心碎的感觉啊。阿炎相信,只要刘哥是真的喜欢自己,时间长了,他会想办法离婚娶了自己的。她不想催他,她只想对他好,那就足够了,她坚信,刘哥肯定会自己处理好的,那一天最终会降临的。

当刘清远发动车子的时候,阿炎就已经起床了,迅速地穿好衣服,把鸭绒被子叠好摆正,再把床单扯一扯平。她看到床单上干干净净地没有什么遗痕,不禁感到有些惊诧,但这惊诧瞬间就消失了。阿炎听到了院子里汽车发动的声音,但她没有跑到走廊里的窗前去看。她想,过不了多长时间,“表哥”还会再来的,她舍不得他,他也更舍不得她呢。

看看窗外,走廊里还黑乎乎的,离天亮大约还有一个钟头的时间。阿炎把刘清远送来的一大袋东西全部摆在床上,一件一件地过目欣赏。两件军用贴身棉袄,不用说是给爹爹和娘的,一双尺寸不大很厚实的橡胶底棉鞋,那是可着弟弟的脚买的。还有一件鹅黄色的机器织的毛钱衣,那是给自己准备的呀;还有一堆罐头,那是“表哥”让老家的亲友们尝尝鲜的。在这个一切凭票供应的年代,这些东西都是多么地稀罕呀,乡下的老人们有许多是一辈子也没有见过的哩。

这个长方形的纸盒里装的是什么?打开看看。里面躺着一双黑色的鞋子,一看就是照着她阿炎的脚码买的哩。可那鞋怎么会闪闪发光哩么?用手摸一摸那鞋帮,不是塑料的,更不是用布做的,翻过鞋底儿来看,也是黑色的,看着像是橡胶做的,却比普通布鞋的橡胶底子硬得多。阿炎看了半天不得要领,大着胆子在鞋帮上按一按,鞋帮儿陷下去却又立马弹了起来,鞋面上留下一个白色的指印。阿炎吓坏了,想要用袖子去擦哩,那白印却很快地黯淡下去,一会儿就不见了。啊,是天气太冷了,手指头是热的呀,所以在鞋面上留下了霜印。可阿炎有些不明白了,家里的布鞋再用手去摸去按,也不会留下白印的呀!

阿炎不认识字,如果认识字的话就不会这么费疑猜了:那长方形的鞋盒子上明明写着六个红字“优质女式皮鞋”。原来,这是一双就连普通城里人也穿不上的皮鞋哩。

从那以后,刘清远每到星期天总要到省城里去开会,或者出差,要么到邻县去学习“革命斗争经验”,而且总是要在外面留宿,到星期一才回到家里过夜。刘母每见儿子星期天一个人开车出门,总是要照例咕哝着骂几声“死阿福不照顾他大哥”,然后嘱咐儿子出门开车小心,不要喝太多的酒。

而常燕却是一边逗儿子刘遨,一边冷眼旁观,一言不发。以她对刘清远以往的了解,她以为丈夫之所以每到星期天就跑出去,一定不是全为了开会出差学习啥的,说不定是找个地方陪着韩得宝打麻将,或者是到市北郊的琴山上去散心过夜(刘清远自打上大学时就很爱爬山,结婚后就很少去了,但常燕知道他对大山的钟爱)。以常燕对刘清远的了解,她知道丈夫是个很正统的人,怎么也想不到他每个星期天出去,却是背着自己去会情人。

这个星期天是个大晴天,天空中万里无云,气温也不像前几天那么干冷干冷地,窗玻璃上的冰花也不见了。和往常一样,吃罢早饭逗了一会儿儿子,刘清远就向母亲和妻子告别出门,理由当然也是到省城去开会。看着儿子的轿车消失在院子门口,刘母就开始翻箱倒柜,把儿子前一段时间穿过的衣服拾掇了出来。

常燕惊奇地问婆婆:“娘,您这是干啥呢?”

婆婆笑着说:“你看看这个大冬天,轻易也见不到像今天这样的好太阳。这些衣服都快要长霉啦,趁着天好,你看着孩子,我把它们浆洗浆洗,拿出去晒晒,到太阳落山就能干透了哩。燕子啊,你有什么要该洗的衣裳,也都拿出来吧。”

常燕吓了一跳:“哟,我的娘啊,您还是快快放下吧。这么大年纪了,这天寒地冻的,怎么能让您来洗呢?还是您看着孙子玩儿吧,这些衣服我来洗。”常燕虽然跟刘清远分居,但婆媳之间的感情处的很好。她觉得老人家劳累了这一辈子,又一个人跑这么大老远儿地到城里来给自己带孩子,心里很感激,对丈夫的怨恨就没有一点儿转移到婆婆身上。外面太阳虽然不错,但凭着老太太这把年纪,沾着冰冷的凉水躬腰塌背地洗衣服,也实在是难为她了呢。于是常燕赶快把婆婆手里的大盆接了过来,走进洗手间。

婆婆想争着洗,但力气没有儿媳大,看着她走进洗手间,眼角湿了好大一会子,也就不再争了,转过身给孙子唱“傻小子,坐门墩儿,哭着闹着要媳妇儿”去了。

洗手间里,常燕把婆婆揉成一团的衣服一件件地抖开。在抖开一件白色衬衫的时候,常燕愣住了——她看到一根又细又长又软又黑的头发,柔和而多情地缠绕在第三颗纽扣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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