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遗弃多年的老剑 第64章 热血

作者:暗墟之渊 分类:修真 更新时间:2024-04-08 18:5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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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本来想写日记的,什么也想不出来,心还乱糟糟的,算了,去听曲儿吧。

我和程大豪来到最常来的明月楼,选了个好位置,静静等待头牌姑娘的登场。

“来了来了,吕诗涵姑娘,真美啊!”程大豪拍掌激动起来。

一个面容姣好的姑娘,一身粉色轻纱,正一脸魅惑地看着全场,然后随着周围乐曲响起,她一边翩然起舞,一边唱起歌来。

我看了一眼,撇了撇嘴:“那又怎样,唱歌比明月差远了。”

“不是,让你来听曲儿你还真就是纯听曲儿呗!那么漂亮一美女站你面前含情脉脉,舞姿翩翩,你就不想多看一眼?”程大豪道。

我不屑道:“太骚了,看多了,怕融化。”

“你还能融化,那我不得爆炸!”大豪摇头晃脑了一阵,继续双手托着腮看吕诗涵去了。

我虽然嘴硬,但还是秉着反正钱花了,不看白不看的原则,也跟着那群庸俗的男人一样,瞪着眼,看着那个女子搔首弄姿,时常抚摸大腿,眼神像把人吃了似的,时而露出令人遐思的艳笑。

甜,太甜了,甜到发齁那种。

此时,程大豪忽然不讲武德搞偷袭,一把抓住了我的神鞭,使劲握了握,笑道:“还说不想看,你个伪君子,还不是擎天了?”

我歪嘴一笑,不置可否:“是它自己硬的,我可没命令它。”

“好家伙,你这解释,下回我也用试试。”程大豪猥琐笑道。

“你不看吕诗涵跳舞了?”我说。

程大豪顿时精神一振,连忙回过头去看吕诗涵,不和我叨叨了。

我微微一笑,以彼之道还施彼身,一把抓住了他的鞭子,使劲一握,卧槽,怎么是软的?

“哎呦你干嘛!疼啊!”程大豪呲牙咧嘴地掰开我的手。

“不对啊,你小子比我黄多了,为什么我都崛起了,你还趴着?你是不是不行啊?”我说。

“胡说八道,我这是养精蓄锐,把精力用在该用的地方。”程大豪一本正经道。

“我不信,你还能意念控制,你就是虚。”我笑了。

“妈的,别说了,知道就行。”程大豪小声道。

“呵呵。”

就在我俩窃窃私语时,台上,吕诗涵姑娘已经一曲舞毕,朝全场看客躬身行礼,款款退场。

接下来,轮到我最爱的明月姑娘登场了,她还是那一身青裙,面带白纱,抚琴弹奏,小口一张,便有天籁般的歌声回荡在耳边。

我闭上眼睛,享受这种自由自在的感觉,脸上原本猥琐的笑被慢慢净化为纯洁的色彩。

“好,真好啊,明月姑娘,我爱你!”

明月一曲唱完,我无法克制心里的激动,在心里大喊了一句。

“喂,睡着了?人家都走了。”程大豪而耳边像个虫子似的道。

“别走!”我睁开眼睛,一把抓住了明月姑娘的手。

程大豪嫌弃地甩开,道:“又发什么疯!”

我擦了擦口水,神清气爽的同时不免觉得颇为惆怅。

“明月姑娘确实啥都好,但是长的太一言难尽了,不然我肯定喜欢她。”程大豪叹了口气。

“胡说八道,明月什么都好。”

“好好好,不和你争,我饿了,回家吃饭去。”大豪就要走人。

“行,我也饿了,不过我不想家去。”

我是真不想回家,相亲又搞砸了,偏偏身上也没钱了。

那就去——

算了,还是回家吧。

——

走在路上,看见了说书的楚叔,此时正摸着肚子唉声叹气。

我说:“老楚,今天说到哪儿了?”

老楚看见我,又叹气:“说到那大莲喂金郎哈药,把金郎毒死了!”

“你怎么老说这段,就不能快进一下,直接到东门欢把银松打死了,然后和大莲去梁山过上了幸福生活?”我说。

老楚摇了摇头:“总要把最好看的剧情留着,不然都知道了,谁还来听我说书?我都快饿死了,还没赚到几个钱,你看我瘦的!”他挽着袖子,露出骨节分明的胳膊。

“我老婆孩子还在家里等我,我得买点饭回去了。”老楚不再墨迹,摸着肚皮走了。

“老楚,你要坚强啊,回去我让大豪再写两本,让你有故事能讲。”我说。

老楚苦涩一笑,在夕阳下驼着背慢慢离开。

天还没黑,我还不想回去,仍然散着步,不知不觉来到一座石桥。

这里有一把绘着墨竹的油纸伞,看上去很旧了,甚至已经破到几乎无法遮雨,不知道是谁放在这里的,桥上还有一只花猫,正趴在那石柱上睡觉。

我忍不住上手摸了摸小猫,大猫睁开眼瞪了我一下,又继续合上眼睡觉。

明明是七月份最热的季节,忽然我却感觉到一股凉意,就像有人把刀子架在自己脖子上似的,我左右回顾,看见一个男人,路过一个红衣姑娘身边的时候,忽然身体暴动了一下,接着又瞬时僵硬了,直挺挺地倒下,须臾,血液从身下渗透了出来。

“杀人啦!萨日朗!”

周围的人见状,纷纷跑的远远的,不一会儿桥上就空荡荡的了,大家退回到街道上,远远的朝这里看着。

只见那个红衣女子微微叹息,转过身来,恰好与我对视。

“艹!”我情不自禁脱口而出。

好漂亮的女人。

那女子此时手里抱着半只烧鸡,腰上挂着一壶酒,手上原本握着一柄精致的短刀,现在也挂在腰上。

然后,她一步步朝我这里走来。

我有些紧张,不敢动弹,见她过来,我忍不住想开口:“姑娘……”

“别和我说话。”那女子嘴唇微动,像是用腹语对我说的,声音很轻,而且她不曾看我,我这才反应过来,她不想让别人以为我和她认识,免得连累我。

毕竟,她刚才光天化日之下,宰了个哥们,那哥们现在估计还没凉透。

那花猫见到女子过来,这才睁开眼,跳到女子的肩膀上,继续睡。

女子低下身,捡起那把伞,不知为何,我感觉她的眼神,从一开始的空洞,到拿起伞之后,就变得有温度起来。

“走了,别说认识我。”

女子留下轻描淡写的一句,便拿着伞和半只烧鸡离开了。

我看着她的背影,感觉一切发生的那么玄幻,像是卷进了某种漩涡似的。

不敢停留,我赶紧溜回了家里。

进门之后,小红小绿两个熊丫头,一左一右,都双手抱在胸前,踮着脚,一脸气鼓鼓的样子瞪着我。

“发生甚么逝了?”我问。

“少爷,你好意思说,相亲又搞砸了,亏我们替你打扮的漂漂亮亮的,你太不争气了。”小绿咬牙切齿道。

“是是是,我饿了,饭做好了吧。”

“呀呀呀!气死我也!”小红上前来,踮着脚,伸出小手,在我脸上使劲捏了起来。

“轻点,疼啊。”我一把把小红托了起来,就要做一个把她扔出去的姿势。

小红吓得再也不嚣张了:“少爷,放我下来!”

“桀桀桀,下次还敢不敢生气了!”我歪嘴狞笑。

“敢!”小绿跑到一旁,握拳骄傲道。

好家伙,这可真是对好姐妹啊。

我把小红放下,回到自己屋里,拿出一把钝剑,在院子里挥砍了起来。

“少爷又开始了!”小红和小绿面面相觑,以手拍额。

由于朝廷不让平民私藏武器,我这把剑并未开刃,但是也是我用攒了许久的钱找人专门打造的,款式是仿的汉代剑的式样,是一把精致又简约的环首剑。

剑身有古朴流畅的纹理,而环首的剑柄设计手感也非常好,更是配了一柄耐用光滑的木鞘,上面刻画着小诗和山水竹石,这是我自己找绘画世家的朋友梅建安画的,而刻字自然是找的老爹杨羲之,诗词正是苏胖子的一首旷世名作,“大江东去,浪淘尽……”

总而言之,这就是男人的梦中情剑,平时可以拿来练练,不用的时候,也有装饰作用。

而刚才那位自称剑仙之父的老家伙,经过攀谈之后,我才知道他背的那把剑是竹剑,只是外面看起来像真的,一拔出来就露馅了。

我像以前那样扎好马步,挥剑练习起来,斩击了三百下之后,气喘的不行,坐在石阶上,回想着那位红衣姑娘的模样,发现怎么都想不起来了,只记得她很漂亮。

老子决定了,俺要为她写诗,为她静止,为她做不可能的事。

想了一会,又回到剑法上,我决定给自己的招式取个名字。

“就叫你连斩吧!”

“菠萝蜜多斩好像也行?”

“九连斩,十八连斩!三十六连斩!我斩!我闪!我再斩……”

想着想着,我开始手舞足蹈起来。

退出苦修状态后,我才看见小红小绿俩人去踢球去了。

踢的是那种竹篾编的镂空藤球。

我也加入了进来,放松一下身心,别说,真好玩。

踢了一会儿,肚子更饿了,好在到饭点了。

我负手来到饭桌上,毫不客气地坐了下去,杨羲之和老娘程君兰坐在那,闷头干饭。

我也拿起馒头,干了起来。

吃饭不说话,这个规矩我觉得很好,所以我只要赶在他俩吃完之前就溜,啥事没有。

谁知道他俩今天吃的格外快,很快,杨羲之那老家伙放下筷子,道:“朔儿。”

“咋。”我歪着嘴答应了下。

杨朔,是我的本名,而清风,是我的字,不过我还是喜欢叫自己杨清风。

“大军压境,边关厮杀已是多年,你可知为何我们还能在这里安然无恙地生活吗?”杨羲之道。

“知道,因为一个人。”我说。

“你可知如果没有像他那样的人站出来,我们现在过的会是什么日子?”

我想都不用想,道:“流离失所。”

“倒也不至于,但是,民族的骨气,总要有人坚守下来,当下满朝文武我也见了不少,通过和他们攀谈,我见到的却不过是侃侃而谈,即便有满腹经纶之辈,也只是流于表面,很少有人真正做和黎民有关的事。”

“重文轻武,就要挨打。”我说。

“不错,所以我从未反对你练武,我问你,你现在无论是文还是武,可曾有所建树?”

这下子,我无言以对。

“好好想想自己以后的路怎么走。”杨羲之撂下这句,起身走出门去。

我站了起来,握紧双拳,脑海中幻想着那个筑守边关的孤单身影,一个又一个敌人在他身后倒下,那男人仰天长啸,手中的剑不断洒下热血,然后在月光下凝结。

“清风,你怎么了?”老娘问道。

我,我怎么了?我问了一句。

然后我又回答道:

我,有点燃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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