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让我们吃惊的是,即使麦克到这里只有几天时间,但他却丝毫没迷路,带着我们三绕两转,就找到了宾馆。我们都没发现我们的位置居然离宾馆这么近,等到把冯晴晴送到宾馆后,大家才如释重负。
那个被打的鼻青脸肿的主管,看到冯晴晴衣衫凌乱的回来后,好像立刻就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两人抱头痛哭起来,看来两人的感情还是挺深厚的,宾馆的其他人也围过来安慰。
看看时间还早,我们便又走从宾馆里出来,继续在这个小镇的街道里游览一番。而这次在这迷宫般的街道中穿行时,因为有了麦克同行,我们就轻松了很多,再也不用担心迷路了。
“麦克,看你教训那连个流氓时,身手了得,你以前是做什么职业的?”我忍不住好奇地问道。
“嗯,我以前在美国的海豹突击队当过几年兵,也参加过好多次美国海外的军事行动,因为我们专门负责敌后渗透,所以徒手杀人的技能必须过硬,我先后徒手杀过八个人,抓过六个俘虏。
徒手杀人对我来说很简单,只要扭断敌人的脖子即可,但如果抓活得话,就比较有技术含量了,既要让他失去反抗能力,但又不能致命,这需要长久的经验积累,我这方面的经验还不错,所以,打那两个流氓时,我觉得应该还是有把握的。”
“原来如此,难怪你这么厉害呢,那要不要咱们看看,那两个流氓是不是被你打的瘫痪、或者打死了?”我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那两个流氓虽然可恶,但毕竟罪不至死,如果真的被麦克打死的话,恐怕也非常不妥。
麦克则自信地一笑说:“不会的,我觉得我下手还是很有分寸的,那个赵五被我踢断了肋骨,需要卧床休息几个月了,而他那个同伙,只是被我打晕了,这种晕眩感大概会持续十多分钟左右,就会醒来的。”
麦克很自信地带我们来到那个地方,果然发现赵五和同伙已经不在了,只在石头铺成的石板路上,留下了一块拳头大的血迹,我知道,那是赵五的同伙被打晕后,嘴里流出来的鲜血。
这里的街道极其僻静,没看到其他人从这里经过,而赵五之所以把冯晴晴拉到这里欲行不轨,可能就是因为这里僻静,平时没什么人通过,如果没人从这里经过的话,那可能是赵五和同伙自己走了。
有了麦克后,这种迷魂阵一般的街道,对我们来说再也不算什么了,我问麦克为什么能如此准确地辨别方向,麦克很自豪地说,这是他与生俱来的天赋,正是因为这种天赋,关键时刻还救了他一命,让他活到了现在。
那次是他们在一个国家执行任务时的遭遇。
一个风雨交加的深夜,在一个森林中,他们突然遭到了敌军的伏击,他所在的小分队很快被打散了,大家只能各自为战,边打边逃。
但因为那里特殊的地势、地形,很多人在方向上产生了错觉,他们非但没能逃出来,反而闯进了敌军占领区,一个个不是被打死,就是被俘后遭斩首,唯有麦克,凭着他惊人的方向感,还有在森林中的生存能力,找对了方向,成功逃脱。
麦克还发现,在夜间伸手不见五指的森林中逃跑时,他简直如鱼得水,因为他几乎不用眼睛看,就能准确地知道哪里是大树,哪里是藤蔓,哪里是深坑,哪里是凸起的石块。
其奔跑时的速度和敏捷,简直就如同猿猴一般,而他也能轻易攀上高十多米的大树,并且这些都像是他与生俱来的本能似的,根本不用训练和学习。
当时对他围追堵截的有几百人,并且都是习惯在森林中生存的当地士兵,但他们却依然没能抓到麦克。
麦克因此获得了美国军队的最高荣誉——紫星勋章,并带回了最重要的情报,麦克也成了所在部队的英雄。
但麦克在美国的军队中,仍不时遭遇到种族歧视,虽然他已经是美国公民了,可他内心深处,仍觉得自己是个中国人,觉得自己的根,仍在中国,尤其是回到这里后,竟然没有一点陌生感,一切都是那么熟悉而亲切。
他从小到大,在家里都和养父母用中国话交流,而且阅读了大量的中文书,虽然他的口音不是很地道,但中文水平还是很好的。麦克讲这些时,坦率而又真诚,我们的情绪也随着他的讲述而跌宕起伏,时而高兴,时而伤心,时而感动,也深刻体验到了一个游子的拳拳思乡之情。
在我们走到过程中,已经遇到了好几个已经迷路的游客了,他们急的满头大汗,向我们打听回去的路,麦克耐心地给他们说该怎么走——虽然说了也未必有用,但麦克仍旧非常耐心地解释着。
“麦克,咱能不能去宽敞点的街道,就是人多点的那种,可以看看当地人平常的生活,光在这些小巷子里转也没意思。”一开始时,我们几个都在小巷中穿行,大家渐渐有点厌倦了,郑旭这时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可以啊,离这里不远,就有一个商品街,那里卖日用百货,而且在那里有一个不大的小广场,这个小镇上的居民都喜欢到那里聚聚,聊聊天之类的,我现在就带你们去。”
麦克带我们穿街走巷,往他说的街道走去,虽然不远,但在在这蜘蛛网似的街道上行走时,仍让我感到眼花缭乱,方向感、甚至时间感,都会发生紊乱了。
“麦克,虽然你已经来几天了,但你不可能每个街道都熟悉吧,怎么在这些街道穿行时,显得如此游刃有余、丝毫不会迷失呢?”我边走边好奇地问道。
“其实我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好像我对这里的街道,有种天生的熟悉,即使闭着眼睛,我估计也不会走错的”,麦克说这些时,自己好像也有点疑惑不解似的,然后很意味深长地补了句:“这里毕竟是我的根啊”。
不大一会,我们就穿行到了麦克说的那个街道,这里的人果然很多。
有的是来这里买东西的,有的则是三三两两,聚集在不大的广场上闲聊,这个小镇几乎所有的街道,都是那么的逼仄狭窄,走在其中时,有一种压抑感,难得还有这种小广场。
今天早上还是个大晴天,但现在却阴沉了,有点昏暗的天色,再加上不时吹来的、已经很有些凉意的秋风,让我们感到一种特殊的阴郁和压抑。
我们站在这个小广场上,看看周围有些喧嚣的人群,心情反而稍微舒展了些,但不知为什么,我有一种特殊的感觉——感到这里的居民,与这个小镇的气质格格不入。
这个小镇阴郁而又神秘,弥漫着一种坟墓般的沉闷,但在这里生活的居民,却和其他地方的没什么区别,他们的风俗习惯、饮食、甚至口音,都没有明显的地方特色。而更像各个地方的很多东西糅合在了一起,原本的各种差异互相妥协,变成了现在平庸无奇的样子。
“你听说没有,今天赵五有一个手下跳井自杀了?”旁边几个六七十岁的老头正在聊天,我忽然听一个老头说。
“不是听说,我还见了了呢,就在刚才,那小子刚从井里捞出来,已经没气了,脸煞白煞白的,就像是一张白纸似的,看起来真是吓死人啊,不知道为啥跳井了?”另一个老头说。
“哎呀,这也是报应,他们整天在这里横行霸道的,我看呀,这也是活该,听说今天他们跟着赵五去那个宾馆里,打了宾馆里的人,说是人家跟他抢老婆,但没想到遇到了高人,被两个女的给下了咒,在宾馆的时候啊,那人就要跳井,但被人拉住了,可没想到,回来不久,就又跳井了,唉,这也算是报应吧。”
听着这几个老头七嘴八舌地议论着,我这才明白是发生了怎么回事,心里不由得泛起一股寒意——没想到古猿发育而成的那两个女人,竟然有这种惊人的能力。
不光是我,其他的他们几个,也都听到了这件事,都既震惊、又有点恐惧。
“想不到世界上竟然还有这种怪事,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亲身经历,我怎么也不会相信刚才在宾馆里的那一幕。
看到赵五打人,本来想出手,可他们有十几个人,如果同时和他们这十多个人打架的话,非得打死几个,才能震慑住他们,那样一来,我就有大麻烦了,所以思前想后,就没管这事。可没想到的是,那两个女人竟然有这种能力,好像有魔法似的,能让那人精神错乱,一心想着跳井自杀,唉,这究竟是种什么巫术呢?真是可怕。
不过这招实在是太高了,因为从法律和证据上来看,没有任何把柄,完全是那人自己跳井自杀的。”
麦克感叹道,但我们谁也不会告诉那两个女人真正身份的。
“告诉你们吧,不光是那人跳进死了,连赵五自己今天都被人打伤了,看到那伙平时飞扬跋扈地流氓也有今天,我这心里怎么感觉这么爽呢,今天买了点小酒和猪头肉,上午好好喝两杯,哈哈。”
一个五十多岁的人也听到了那几个老头的谈话,凑过来兴高采烈地说道。